放宽育婴留停津贴 台劳部:2子女以上父母均可领 Aug 31st 2018, 07:38 【大纪元2018年08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北报导)考量育婴留职停薪劳工抚育子女的需求,劳动部31日表示,父母同时抚育2名以上(如双胞胎或多胞胎)未满3岁子女,可同时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劳动部指出,现行《就业保险法》规定,父母同为被保险人,应分别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不得同时为之。日前函释放宽,父母同为就业保险被保险人,为抚育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依《性平法》规定同时办理育婴留职停薪,得同时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劳动部表示,考量育有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如双胞胎或多胞胎)的父母,可能无法由其中1人单独在家中兼顾照顾责任,故函释放宽父母如有亲自照顾需求,依《性平法》同时办理育婴留职停薪者,同期间可分别以不同子女的名义,向劳工保险局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举例而言,育有"龙凤胎"子女的父母均为被保险人,同时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办理育婴留职停薪1年。前半年期间,父亲可先以儿子的名义请领6个月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母亲以女儿的名义请领6个月津贴。 后半年期间,父亲以女儿的名义请领6个月津贴,母亲以儿子的名义请领6个月,父母在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可各别请领12个月津贴。◇ 责任编辑:昱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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