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8年1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台湾民众赴境外移植器官,常会被联想到器官来源的争议问题。根据器捐中心统计,境外器官移植通报的案例中,仍以赴中国大陆为大宗,比率达94.7%。
按照2015年7月1日修正通过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病患接受境外器官移植,应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医院也要通报;若医院、医师或病患违反通报规定,依法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罚锾。
台北医学大学卫生政策研究中心11月30日举办"境外器官移植伦理、法律、社会面之挑战与契机"专题讨论会,邀请多位专家学者与谈。立委陈曼丽国会办公室助理洪作纲在会中提到,卫福部从2015年修法迄今,从未做过任何处分,目前监察院已针对失职的部分进行调查。
对于卫福部近期研拟,病人若未依法完成通报,健保将不给付抗排斥药物。洪作纲认同此做法,指各界心知肚明,到中国去做器官移植,来源非常有问题,"数字怎么对就是对不上",全民健保是照顾国民的健康医疗权,再怎么讲都不应把健康的权利建筑在别人的生存之上。
同场出席的台湾器官移植关怀协会副理事长黄士维指出,中共在2006年被曝光强摘法轮功学员与囚犯的器官,受到道德上的非难,但目前仍黑箱作业,把所有器官移植案例均称为"公民捐献",但只公布全国的数字,不敢提单一省分或个别医院的数据,"因为给的话数字就兜不起来",于是干脆不讲。
他指出,2007年之后赴陆做器官移植手术的价格飙升,迄今翻了三倍,现在去中国大陆换肝要7、800万,甚至于上千万,换肾也要3、400万,各国能去的几乎都是有钱人,例如官员或特殊阶级,才有管道透过大使馆去中国大陆做移植手术,因此器官移植也成为中共对各国统战的工具之一。
台北市联合医院儿童发展评估疗育中心主治医师邹国苏则表示,器官移植不只是医疗问题,还牵涉到人的价值观与道德,否则有钱人花钱靠着牺牲其他人活下去,"今天是法轮功,明天是维吾尔族人,后天是谁?"她呼吁,医界应加强宣导如何协助病人自然、尊严地死亡,"谁都想活,需求永远不会减少,问题解决不了,因为器捐数量永远都不够"。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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