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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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首例 6登山客违规直升机搜救被罚92万元
Sep 19th 2018, 11:22

【大纪元2018年09月19日讯】台湾有7名登山客擅自进入未开放山域。花莲县政府除对6名登山客裁罚外,并开出全台首张直升机搜救付费罚单,支付92万余元(新台币,以下同)。此外,网传有民众登山求援被索费,台中市消防局表示,因登山活动不符规定才开罚。

据中央社报导,2月7日,花莲县消防局接获报案,1支由7名登山客所组成登山队伍,因行经管制山域八通关日据越道线马沙布驻在所附近,违规擅闯未开放山域,不幸有1名队友失足滑落边坡罹难。

接获报案后,花莲县消防局展开救援,并由内政部空中勤务总队派遣直升机吊挂大体下山。

事后调查,这支登山队伍虽依规定向内政部警政署及玉山国家公园提出入园(山)申请,但却未依原申请路线进行登山活动,擅闯未开放的山域步道致发生不幸事件,因此花莲县政府开出每人6,000元的罚单

花莲县政府根据"花莲县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对6名登山客分别发函,除罚款外,每人还要缴交15万3,763元的搜救费。另外,经空中勤务总队估算,包含航空器相关油料及耗材等搜救费用计支出92万2,578元。

依花莲县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第14条第1项规定:"于本府(花莲县政府)公告之管制山域从事登山活动遭受登山事故,由本府进行搜救者,本府得以书面命其支付搜救费用"。

花莲县消防局表示,2017年6月14日公告"花莲县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据以实施花莲县境内登山活动之管理及对违规者裁罚及搜救费用索取作业,这也是条例生效后首例,也是全国首张因违法登山直升机搜救付费罚单。

违规登山直升机搜救罚单首例 6人摊92万元
网路近日转传消息指有民众登山不适报案求援,遭消防局要求支付救援费用,台中市消防局19日表示,因登山活动不符自治条例规定,因此向领队开罚,并依规定要求支付救援费。图非当事人。(台中市消防局提供/中央社)

网传登山求援被索费 中市消防:条例规定

网路近日转传消息指有民众登山不适送医,遭消防局要求支付救援费用,台中市消防局19日表示,因登山活动不符登山相关自治条例规定,因此向领队开罚,并依规定要求支付救援费。

有网友近日在脸书(Facebook)登山社群贴出一张台中市消防局的公文,文中要求受文者必须支付新台币1万多元搜救费用,网友指"有一名山友8月爬雪山,受伤报案求援,一个月后就收到缴费公文,所以山友以后爬山除了必须步步小心,或许还要给自己买登山险。"

台中市政府消防局19日表示,8月11日晚间7时多,接获民众报案指出和平区雪东线7.1k,有1名女性登山客腹痛求援,消防局立即派遣梨山分队4名搜救人员前往救援。

消防局为争取救援时效,同时聘请高山协作2名,由七卡山庄上山支援背负患者下山,搜救人员连夜协助背负被救者到登山口,任务在隔日凌晨4时多完成。

但经查山域事故案,已违反"台中市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第六条第二项规定,领队应具备初级紧急救护能力,并领有基本救命术证书或初级救护技术员等相关证照,领队也应办理登山综合保险等规定。

消防局因此对案件的领队裁罚2万元,另依"台中市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以书面命获救者支付搜救费用1万5,304元,搜救费用计算依各机关所属人员加班费(时薪乘上每日上限8小时)及征调民间劳务高山协作费每人每天4,000元。

消防局表示,近年登山人口大幅增加,消防局除规划预防与策进措施,再次呼吁山友登山前仍应做好相关准备,勿贸然上山,以免导致山域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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