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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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警草率起诉害人自杀 监院纠正新北地检署
Jul 11th 2018, 08:47

【大纪元2018年07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报导)男子陈建国被控偷游戏光碟遭起诉后自杀身亡,监委高凤仙等人调查认为,检警侦办过程涉有诸多瑕疵,未尽调查职责等,11日纠正新北市警局板桥分局、新北地检署。

纠正案文指出,板桥分局板桥派出所受理全家便利商店于2013年6月26日23时许遭窃取游戏光碟14张共新台币686元,并提供嫌犯影像录影画面报案。经监察院及新北地院以肉眼检视光碟结果,该录影画面并未拍到窃嫌脸部,且窃嫌与陈建国特征明显不同,且相关录影画面之脸部亦模糊不清,无法证明为陈建国,法务部调查局、刑事警察局等机关鉴定结果,均认尚难判断为同一人。

纠正案文表示,警询时却先入为主不当询问陈建国,且陈建国坚词否认犯行,并提出其在统一超商购物发票作为不在场证明,依google地图所示,两家超商依行经路线不同,最近距离达210或260公尺,该发票与窃嫌在全家便利商店之结账时间仅相差3秒,相关证据显示陈建国并非窃嫌。

再者,新北地检署无视警方移送的全家便利商店监视录影画面及翻拍照片,均因脸部未拍到或模糊不清而无法证明为陈建国等,且漠视陈建国将监视器影像送请鉴定的请求, ,于侦讯时对陈建国称:"录影带这个人看起来就是你啊"等语,引发陈建国及其家属质疑偏颇不公。

新北地检署无视无法证明陈建国为窃嫌的录影画面、照片等作为证物,草率于2014年3月27日将陈建国以涉犯窃盗罪嫌提起公诉。后,陈建国自觉蒙受冤屈无处申冤而留下遗书后自杀身亡,核有明确违失。◇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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